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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安全日 |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

更新时间:2023/4/17 9:18:48浏览次数:

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,今年密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增强密码安全意识,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贡献密码力量”。

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,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的保密意识,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和保密行为,跟小编一起学习保密法、宣传保密法、遵守保密法。

一、什么是国家秘密?

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,依照法定程序确定,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。

二、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?

《保密法》第九条规定,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,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、经济、国防、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,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1.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;2.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;3.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;4.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;5.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;6.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;7.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;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,属于国家秘密。

三、国家秘密的密级如何划分?

《保密法》第十条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、机密、秘密三级。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,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;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,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;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,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。

四、什么是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?

《保密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,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,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,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;不能确定期限的,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。

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,除另有规定外,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,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,秘密级不超过十年。

五、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失泄密?

1. 不私自打听、索取、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;2. 不非法获取、持有、买卖秘密文件、资料;3. 不私自抄录、复印、翻拍秘密文件、资料;4. 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、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;5. 不用微信、微博、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;6. 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;7. 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,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-Fi网络;8. 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;9. 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。

来源:中央保密办(国家保密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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